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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科技教育灾害防御政策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李颖

来源:   浏览字号: 2007年10月29日 00:00


        2007年8月,应新西兰议会议长玛格丽特·威尔逊的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丽兰率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代表团,对新西兰进行了友好访问。在访问期间,我们重点参观了新西兰奥克兰大学,考察了农业生物科技项目,并与新西兰国会对口委员会进行了会谈。通过会见会谈、参观考察,进一步加深了对新西兰科技、教育和民防政策的了解,同时,感到新西兰在科技、教育、灾害防御方面的经验有许多可借鉴的地方。


        一、“增长与创新框架”计划

        新西兰政府为实现经济转型的目的,2001年提出“增长与创新框架”计划。该计划确定信息与通讯技术、生物技术和创新工业为三个重点发展领域。为此,新西兰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增长与创新咨询委员会”,其职责是向内阁总理报告计划执行情况并提供政策咨询。新西兰提出四个发展战略,即:数字技术战略、生物技术战略、生物安全战略和生物多样性战略。

        代表团在访问奥克兰大学农业生物研究中心时了解到,新西兰在农业、食品、卫生以及环境保护领域的研发能力与科技成果在国际上有一定的位置,这些领域都是政府实施国家创新计划的重点。近年来,新西兰政府非常重视跨部门、跨学科之间的科技政策协调,其目的不仅要体现政府政策的一致性,更主要的是要集聚公共科技经费集中投入国家重点战略领域。在研究与开发投入方面,新政府拨款占到全部研发经费的50%,产业部门约占35%,大学和其他行业占15%左右。据介绍,2005年新西兰研发经费为16.01亿新元,占国民生产总值1.17%。在开展科技创新方面,新西兰政府进行了改革并取得成效。


        二、公益性研究所改革  

        新西兰有9个国有研究所,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新西兰经济改革大潮中都改称为研究公司。1992年新西兰颁布皇家研究所法,将研究所改制成为董事会制度下的首席执行官管理结构。虽然改革初始对科技人员的压力加大,研究所能力建设资金匮乏,但是2003年政府对改革后的研究所进行评估显示,目前研究公司收入增加,效率提高,事业发展,人员稳定,结构优化。新西兰公益性研究所按照市场经济办法运作,改革模式独特并取得经验。

        1、政府与研究机构的关系发生变化。改革前新西兰科研管理与运作体制沿用英国模式,大多数研究机构隶属科学工业研究部,每年有固定的经费,研究人员可自由开展研究,纳税人和政府可以无偿使用研究成果和咨询服务。改革后的研究所,完全面向市场,政府虽然在财产方面仍然是研究机构的所有人,但在研究业务上与研究机构已经是客户关系。新西兰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理念是“用户付费”,将科研体制改革为“三位一体”的模式,即:政府——政策制定者,中央与地方政府、基金会或理事会——研究或服务的购买者,研究所——研究成果提供者。

        2、科研经费来源多样化,研究机构之间加大竞争。改革前,研究所的科研经费85%依靠财政预算拨款。目前,政府研究与科技预算只占40%,其余60%的研究经费来自企业和研究成果或服务的购买者。改革初期,研究所普遍存在“能力”建设资金匮乏的问题,政府一方面不从研究所提取股权收益以资助研究所发展,另一方面政府通过研究科技基金会按每个研究所获得的公共性财政资金的10%下拨“非特定目标”研究经费。为了彻底打破平均主义,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新西兰政府用于研究所能力建设的财政经费预算比例,由固定拨付改变为不固定,从而提升研究所之间、研究所与大学、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随着政府研究经费预算的改革和大学引入研究经费评估指标,大学申请和获得的政府研究预算经费不断增加。为了强化科技与企业的结合,政府面向企业单列出“技术——新西兰”(NZ  TECH)专项研究经费预算。

        3、科技资源利用率大大提高。新西兰的研究机构没有类似我国科研院所科研事业费的拨款,研究机构完全通过竞争、提供服务获得研究经费和取得收益,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它不仅要求研究机构要保持一支一流水准的科研队伍,同时也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结构合理的研究辅助管理队伍。目前,新西兰研究所的科研人员一般占全员比例的70%,管理人员和研究辅助人员各占15%。对科研人员实行岗位开放,人员可以国内外自由流动,使研究性资源的利用率达到最大化,设法减少资产闲置,努力提高研究设备的使用率。政府用经济手段管理公益性研究机构,研究机构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运作,才能将研究成果的效率最大化。政府每年都要对研究机构人员的组成和科学产出这两项指标进行考核。


        三、教育发展的多样性  

        新西兰的教育制度基于以下指导原则:文化适当的学前教育;新西兰公民和永久定居者享受的中小学免费教育;公平并负担得起的大学教育;有质量保证并在任何国家认可的学历教育。尽管新西兰提供教育的机构各种各样,但是国家保持教育政策的连续性和教育质量保证的一致性。

        新西兰政府和教育社团非常重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新生儿至5岁儿童当中,平均60%都接受学前教育,其中3岁年龄层的儿童占90%,4岁年龄层占98%。政府主管部门为新西兰学前教育制定了一项称为“未来之路”的10年发展策略规划。新西兰儿童五岁即可入学,6岁至16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大多数  13岁-17岁的中学生免费在政府拨款的学校读书。

        在20世纪  80年代末以前,新西兰实行的是由中央统一负责管理的全部免费教育。此后,为了控制福利开支,政府对高等教育实施部分收费政策,新西兰高等教育涵盖完成中学教育后进行的各种教育和培训。目前,新西兰有36所公立高等院校,46所行业培训机构,以及895所私立培训机构,并都在新西兰学历评估委员会注册。政府的教育支出不仅用于公立学校,也补助私立学校。代表团在与议会教育与科技委员会会谈时了解到,高等教育改革法案刚刚进入议会一读程序。该法案是针对高等教育的发展、资金投入和监督体系制定的一个更加规范化的规划。政府提出该法案要实现的公共政策目标,是要确保高等教育成果符合新西兰社会、经济和环境利益。


        四、全民皆防的灾害防御体系  

        新西兰境内四分之三以上的面积是山地和丘陵,其地质状况、地形、地貌等均受印-澳板块与太平洋板块碰撞作用的影响,多活火山且地震、海啸频繁。新西兰民防和紧急情况部具体负责灾害防御、救助和管理事务,采取减少、防备、应对、恢复四ACT体系。其特点:1、全国上下一致的灾害防御体系。建立社区、地方、政府三级民防事务、灾害管理网络,制定预防、应对、恢复措施,负责紧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2、协调一致的运行机制。民防部为了有效地履行职责,建立了由气象局、地震局和南太平洋警报中心组成的灾害预报中心,以社区为单位的应急报告组。居民也可以预报,如风力10级以上、3.5米浪高(海啸一般4-6米高)等。由20名政府管理人员组成应急指挥小组和智囊团,直接由总理负责。灾害发生时,社区报告-地方(区域)应急小组协调-进入国家应急处理系统。3、重视公众防灾意识教育。新西兰公众防灾意识强,熟知灾害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自身职责和义务,并自愿参与防灾救灾活动。在学校教学计划中,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知识的教育,让年轻人成为灾害自救和救助他人最有力量的人。同时,政府希望每个人或家庭储存能够维持三天的饮用水、食品和药品,以应对灾害来临。

        访问期间,我们还拜会了新西兰副总理兼财政和高等教育部部长麦克尔·卡伦,民防和紧急情况部部长里科·巴克;听取了议会资深官员克罗尔·兰金介绍新西兰议会制度、历史沿革和工作情况;听取了民防和紧急情况部资深官员麦克·奥利里介绍新西兰防灾救助、紧急事件处理等情况,并参观了民防和紧急情况部指挥中心。


        新西兰与中国关系友好,虽然两国之间国情不同,体制不同,存在着文化上、经济上的差异,但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加强科技创新,走自主创新的强国之路是两国的共同愿望。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逐渐走向国际化的今天,充分研究借鉴新西兰在科技创新、发展教育、环境保护和灾害管理等诸领域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我们开阔立法工作思路,进行体制创新具有借鉴意义。尤其在防震减灾方面,我国也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同样面临着完善国家灾害紧急救援管理体系,建立发达的组织网络和人力储备的任务。虽然新西兰人口数量无法与我国相比,但仅就目前我国紧急救援队伍建设、全民灾害意识教育、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等方面与其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我们要将修订防震减灾法尽早列入立法工作议程,进一步加强国家统一的灾害紧急救援管理和运行机制。
编 辑: 系统管理员
责 编: 苏大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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